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惠市委发[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决定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县(区)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的各项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惠州市县(区)委书记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和《惠州市县(区)长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在2009年度县(区)委书记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许光、邓庆忠、邓木林、黄树正、王胜、许志晖等6名同志(6个县、区考核指标得绿牌总数的名次依次是:惠城区、惠阳区、龙门县并列第一,大亚湾开发区第二,惠东县、博罗县并列第三),对在2009年度县(区)长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侯经能、黄干强、陈华贵、李灿洪、徐云枢、林洪等6名同志(6个县、区考核指标得绿牌总数的名次依次是:龙门县第一,惠城区、博罗县并列第二,惠阳区、惠东县、大亚湾开发区并列第三)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领导干部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他们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在新的一年里,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建设更高标准惠民之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