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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水利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宁水办[2010]11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1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填报2009年水利服务业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水利统计报表制度》,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09年水利服务业年报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内容:水利服务业统计属于年度统计调查,调查对象为乡镇及以上从事水利活动的各类具有独立财务资格的法人单位。各单位需填写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固定资产表,有取供水业务的单位还需填报取供水情况表。
  
  2、填报要求:本报表制度于2008年开始执行。2009年度报表稍有调整,请各单位参照2008年水利服务业统计年报的调查单位和统计数据,在此基础上按照最新表式填报2009年水利服务业统计年报。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我局。
  
  请各单位尽快落实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并将联系人员名单上报我局。《水利服务业统计制度》及最新表格可从省水利厅规计处网站(www.jswater.gov.cn/bmzwxx/jhc/index.html)“统计信息”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林森  联系方式:025-83639820  83639820@163.com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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