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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冀科平函[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91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材料、信息和化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现场评估的通知


  
  省教育厅,各依托单位并参评实验室: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材料、信息和化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2007年至2009年运行状况进行评估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定于2010年4月7日至4 月22日组织专家对材料、信息、化学三个领域的15个省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现将现场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首先组织、安排定标评估会,定标评估的目的是通过模拟打分使评估专家熟悉了解现场评估程序和评估标准,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做法,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工作质量。
  
  二、现场评估由评估组组长负责,每个实验室现场评估时间为一天,其中半天在实验室,主要内容为听取工作报告和代表性成果介绍、现场考察、核实材料、质疑、答辩和个别访谈;另外半天在专家驻地讨论、打分并形成现场评估意见。
  
  三、请参评实验室制作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和代表性成果汇报的ppt文件,并刻制光盘,评估会上交专家组;按《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报告》填报内容顺序准备好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专家审核。
  
  四、 评估会议一切从简,不举行开幕式和闭幕式,不请领导陪同,不接受任何单位宴请,不安排与评估工作无关的活动。评估期间,专家集中在评估地点审阅材料、参加讨论,不接待来访。
  
  五、评估专家组和工作人员食宿由省科技厅安排或委托参评实验室所在市科技局安排,专家评估咨询费由省科技厅统一支付,各参评实验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专家发酬金和送礼品。
  
  欢迎参评实验室及其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对评估活动进行监督,对评估工作中徇私舞弊,有失科学、公正的专家和干涉专家公正评分的工作人员,可向组织单位、纪检部门举报。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0311-85882284
  
  附件:2010年材料、信息、化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现场评估日程安排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材料、信息、化学领域省重点
  
  实验室现场评估日程安排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评估时间

1

河北省新型薄膜材料实验室

河北师范大学

4月8日(7-10日住石家庄)

2

河北省无机纳米材料实验室

河北师范大学

4月9日

3

河北省污染防治生物技术实验室

河北科技大学

4月10日

4

河北省科技信息处理实验室

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4月11日

5

河北省光电信息材料实验室

河北大学

4月12日(11-14日住保定)

6

河北省机器学习与计算机智能重点实验室

河北大学

4月13日

7

河北省分析科学技术实验室

河北大学

4月14日

8

河北省化学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河北大学

4月15日

9

河北省新型功能材料实验室

河北工业大学

4月16日(15-16住天津)

10

河北省绿色化工与高效节能实验室

河北工业大学

4月17日

11

河北省无机非金属材料实验室

河北理工大学

4月18日(17日住唐山)

12

河北省金属产品工艺及性能优化控制实验室

燕山大学

4月19日(18-22日住秦皇岛)

13

河北省工业机算机控制工程实验室

燕山大学

4月20日

14

河北省计算机虚拟制造与系统集成重点实验室

燕山大学

4月21日

15

河北省应用化学重点实验室

燕山大学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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