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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许可[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煤炭集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松藻煤矿110KT/A延续开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煤炭集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煤炭集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松藻煤矿110kt/a延续开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煤炭集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松藻煤矿110kt/a延续开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约4.88hm2,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68hm2,均为林草地。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970.88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4.88hm2,直接影响区926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工业生活场地区、排矸场区及地表沉陷区等三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的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营、周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其主要水土保持措施为:
  
  (一)工业生活场地区
  
  因原矿部、3#、4#风井等工业场地均为利用原有设施,原有措施已满足水保要求,仅5#风井场地为新建工业场地,需补充水土保持措施。
  
  水保方案提出的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对地表的破坏;工程弃渣应及时运往矸石堆场;井口施工应将较大块石码砌在施工区下游边界拦挡,减少对下游生态环境的破坏;矸石运输过程中注意降尘工作,避免超装散落,及时对运输道路两侧进行清扫等预防保护措施可行。
  
  在风井场地上游设置浆砌片石截(排)水沟,长65m,末端设置沉砂池;在风井洞口上游坡面植树绿化,宜草地撒播草籽绿化,面积0.13 hm2。
  
  (二)排矸场防治区
  
  本次延续开采工程利用原有倒岩洞排矸场,排矸场地尚余容积220万m3,其占地面积2.55 hm2(另2.2 hm2已堆放),可满足本工程排矸量62.56万m3的要求。
  
  水保方案提出的为避免对下游暗河产生影响,在排矸场现有堆渣坡脚用较大矸石码砌拦挡,并随着矸石场增大而逐渐向下游延伸;在新堆放矸渣时应保护下游洼地暗河入口的畅通,将大块石铺底,形成导水层,避免洼地积水;应加强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排矸场范围等预防保护措施可行。
  
  排矸场为一封闭洼地,堆放矸石前,对2.55 hm2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作为已堆矸石表面覆土绿化之用;在其上游侧设截洪沟,共长500m,并在其中部和尾端设沉砂池。
  
  对排矸场内现已堆放的矸石进行覆土,并撒播草籽绿化,面积2.2 hm2。
  
  工程方案服务期末,对新堆弃的矸石场顶面整平后进行覆土,并撒播草籽绿化,面积2.25 hm2。
  
  (三)矿井沉陷区
  
  采取在开采工作面的地面布设移动观测站进行监测,成立专门监测队伍进行监测,预留治理基金,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可行。
  
  六、经审核,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95.74万元,其中:建设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86.40万元,运行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109.34万元。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02万元。
  
  七、请你公司继续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初步设计工作,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向我局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附件:重庆煤炭集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松藻煤矿110kt/a延续开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征表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重庆煤炭集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松藻煤矿110kt/a延续开采工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煤炭集团松藻煤电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延续开采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重庆

涉及县或个数

綦江县

项目规模

井田面积16.4249km2,设计生产能力1.1mt/a。

总投资(万元)

20102.77

土建投资

约1亿

开工时间

2010年

完工时间

2010年

设计水平年

2011年

项目组成

建设区域

面积(hm2

挖方(万m3

填方(万m3

工业场地防治区

40.13

7.66(井巷矸石)

0

排矸场地防治区

4.75

 

 

地表沉陷区

926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浅丘地貌

土壤类型

紫色土

气候类型

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植被类型

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针叶林地带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工业场地:2500t/(km2·a)

矸石场:11000t/(km2·a)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970.88hm2

土壤容许流失量

500 t/(km2·a)

项目建设区

44.88hm2

扰动地表面积

4.88hm2

直接影响区

926hm2

损坏水保设施面积

2.68hm2

建设区水土流失预测总量

32.32万t

新增水土流失量

32.03万t

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

排矸场地

防治

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88

土壤流失控制比

0.8

拦渣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工业场地防治区

截水沟65m,沉沙池1座

乔木65株,灌木90株,种草1100m2

 

排矸场地防治区

截水沟65m,沉沙池2座

乔木2500株,灌木5000株,种草2.2hm2.

表土剥离0.4万m3

地表沉陷区

 

 

加强预防保护

投资

16.07万元

17.30万元

067万元

建设期水保总投资

86.40万元

独立费用

43.68万元

水土保持监理费

10.00万元

监测费

8.00万元

补偿费

4.02万元

方案编制单位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建设单位

重庆煤炭集团松藻煤电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谢巍 02368725205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龙建明

地址

重庆市长江二路117-8号

地址

重庆市綦江县打通镇

邮编

400016

邮编

400000

联系人及电话

谢巍 02368725210

联系人及电话

郑科长/13996423617

传真

(023)6872520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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