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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农土函[2010]19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安徽省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肥料专项整治责任制,健全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的指挥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土肥站要密切合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根据当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周密整治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源头上清除假冒伪劣肥料,彻底净化肥料市场。
  
  2、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履行肥料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健全执法检查制度、案件上报制度、处罚统计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执法责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等;实行“黑名单”曝光制度,深入报道典型假劣肥料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改进跨区域肥料大要案协同查处工作机制;完善肥料事故原因鉴定和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同时,加强肥料打假与监管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肥料打假工作考核机制,逐步健全肥料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对在肥料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各地要积极争取将肥料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肥料执法和抽检经费,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健全执法体系,充实肥料专业人员进入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肥料执法技能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技术精、政策性强、管理科学的肥料管理队伍。
  
  4、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肥料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和地方农业信息网,及时公布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发布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信息,通报肥料监管和监督抽查结果,实现肥料监管工作网络化。要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搞好相关数据和资料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工作。
  
  附件:安徽省肥料市场抽检结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 目

抽 查

结 果

代表肥料

数量(kg)

货值

(万元)

涉案人员

(人)

辖区实有经销点(个)

 

--

--

--

检查经销点(个)

 

--

--

--

辖区实有生产企业 (个)

 

--

--

--

检查生产企业 (个)

 

--

--

--

检查肥料市场 (个)

 

--

--

--

检查产品总个数

 

 

 

 

检查肥料情况

超期使用登记证(个)

 

 

 

 

一证多用 (个)

 

 

 

 

未登记(个)

 

 

 

 

假冒登记证(个)

 

 

 

 

标识不规范(个)

 

 

 

 

抽检样品 (个)

 

 

 

 

不合格产品(个)

 

 

 

 

假冒产品 (个)

 

 

 

 

案值5000元以上大案(起)

 

 

 

 

立案查处数(起)

 

 

 

 

查处结案数(起)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起)

 

 

 

 

合计罚没金额(万元)

 


  
  附:1、本次检查,全市(县、市、区)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车辆台次;举办经营人员培训班期,共培训人次;印发宣传资料份;捣毁制售假窝点个;共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2、本表分别于5月10日和9月25日前连同总结报省土肥总站管理科。(电话、传真:0551-2652918 email:hqy66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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