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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经信环资[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1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十一五”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09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5%,前四年累计下降率达17.1%;规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1.95%,前四年累计下降达32.5%,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一五”下降25%的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分别同比减排4.0%、0.7%以上,前四年累计减排率分别达10.26%、10.74%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左右,高出全国65%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9%以上,前四年累计下降36%左右,提前完成“十一五”下降30%的目标任务。
  虽然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去年能耗情况分析,万元gdp能耗下降幅度先高后低走势十分明显。去年上半年下降幅度为6.17%,前三季度下降幅度降低为5.87%,进入四季度后,由于高能耗产业的复苏,单位gdp能耗出现反弹,进一步拉低了全年能耗下降率,预计今年将延续这种走势,因此节能形势不容乐观。由于今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也是确保我市万元gdp能耗“十一五”下降20%以上的关键之年,因此,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证“十一五”总体节能目标的实现。为此,2010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以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突出抓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工作,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工作目标为: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0.42%,二氧化硫同比下降1.88%;搬迁重钢等主城区污染企业25户;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突破1950万吨,利用率达80.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5%;启动开展市级第二批循环经济企业试点工作。
  
  一、加强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强化节能降耗责任
  结合2009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情况,在确保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以上目标的基础上,市节能办分解下达2010年各区县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各区县要将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重点耗能行业和具体用能单位。
  市节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实施对40个区县政府和74户重点用能企业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工作,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市委组织部对各区县政绩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试行评价考核结果由媒体向社会公告制度。及时发布2009年各区县万元gdp能耗下降率公报。各区县要及时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工作。
  
  二、加大节能降耗投入,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继续组织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水泥低温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节约和替代石油、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节能工程。组织编制园区热电联产发展规划,指导园区开展热电联产工作。
  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施一批重点节能项目。积极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国债补助项目和节能奖励项目,力争国家补助和奖励资金额度突破1.5亿元,安排市级节能专项资金4000万元。在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下,争取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项目100个,总投资30亿元,实现年节标煤100万吨。各区县要落实区县级节能专项资金,积极申报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节能重点项目。
  
  三、加强节能评估审查,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今年,国务院将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市经信委将进一步修订完善《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杜绝新建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的项目建设,“能评”工作将进一步得到加强。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能评”报告的审查力度,提高能评审查质量,不断提高“能评”执行率。要进一步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重点审查单位产值能耗或单位产品能耗,对能耗超过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水平的新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产业发展规划,工艺和能耗水平达不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高耗能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能评”审查。建筑类、交通类等非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能评”制度,按规定编制“能评”文件,并送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将“能评”执行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并予以重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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