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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6.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抓好各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继续抓好对国务院《纲要》、国务院《决定》、省政府《实施意见》、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对修订和即将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要进行必要的学习、宣传。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结合实际,改进方式,注重实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17.加强市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18.加大依法行政责任考核力度。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政策规定、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科学设定依法行政责任考核的指标体系,探索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体系。认真组织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9.完善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市县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上级政府要根据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20.做好我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起草制定工作。认真回顾总结近几年来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我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以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