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第三十六条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作业现场、安全设备及生产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人员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事故隐患,隐患没有排除不得组织生产。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和责任人。重大隐患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有效避免人身事故。 第三十七条 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档案。 第七章 班组岗位标准化建设标准 第三十八条 班组生产操作标准化:每个岗位制定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明确每一步操作的安全操作标准,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九条 班组作业环境标准化:按照工作需要,本着安全、方便原则,制定工作设备、工具的摆放和管理标准,并严格执行。 第四十条 班组劳动防护标准化;制定统一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标准,并严格执行。 第四十一条 安全警示标准化:矿区、设备、设施上危害告知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醒目、齐全、标准一致。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标准所称非煤矿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非煤矿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生产和采掘施工的企业,包括含有非煤矿矿山或者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矿山企业的矿山生产系统或者尾矿库。 第四十三条 本标准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