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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法宣办[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2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工作要求
  这次考核验收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考核验收工作的领导;要从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认真对五年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检查。各地区和各部门要把考核验收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在考核验收过程中,要把好自查、申报、验收、评比等重点环节,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切忌图形式、走过场,确保考核验收质量。通过考核验收,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发现典型,激励先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实现 “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全国普法先进城市“四连冠”目标、推进法治南京建设再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
  1、南京市区县“五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标准 (略)
  2、南京市机关部门“五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标准 (略)
  3、南京市企事业单位“五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标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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