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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肇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2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十届八次全会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以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基层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为重点,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和谐肇庆”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一案三制”、“一网五库”建设
  (一)深化预案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管理水平,加强各级、各类预案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应急预案“桌面模拟”演练模式,增强有关预案的实操性,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
  (二)深化应急管理体制建设。继续推进县级人民政府、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人员,完善工作制度。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具备条件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争取从2010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我市基层组织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任务。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以市、县、镇三级政府为主导,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广泛参与的应急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完善动态监控机制。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力争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跨地区、跨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四)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以省颁布实施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为契机,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五)加强“一网五库”建设。继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和法规库、救援队伍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应急物资库建设,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实现动态管理。
  (六)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评估验收工作。根据省的部署,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二、强化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完善值守制度。健全基层值守应急体系,加快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总值班室建设,完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值班制度,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在2010年6月底前实现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二)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水平。继续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加强信息研判,提高报送质量;明确报告重点,提高报送针对性。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有效防止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三)建立季度会商制度。健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报送风险隐患信息,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风险隐患。每季度定期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研究预防处置对策,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派出指导组、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学习考察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通过接受与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大学生实习、组织应急志愿者服务等途径,充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
  (三)规范建设应急管理示范区。深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试点工程建设,深入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扩大示范单位的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带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每个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在2010年底至少建设一个应急管理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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