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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法[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定扩权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是巩固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提升系统内执法队伍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内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省厅定于今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对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实施加压驱动、重点培育、重点帮扶、重点督导,促使执法队伍在完善组织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管理和强化执法保障方面再上新台阶。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际效果。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方案》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朱晓波 李清顺
  
  电话:0371-68080822 68080825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方案
  
  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考核实施细则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切实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开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巩固放大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强化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和加强执法保障,特别是通过典型培育、重点帮扶、加压驱动、跟踪指导,全面提升系统内行政执法队伍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管理水平,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需要和人民群众要求改进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预期目标
  
  1.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力争达到98%以上。
  
  2.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认证培训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
  
  3.行政执法“零错案”。 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规范合法,执法案卷装订整齐规范,努力实现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4.公共服务“零距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坚持规范执法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关心群众疾苦,方便群众生活,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5.队伍建设“零违纪”。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裁量标准,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组织建设。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机构,建立完善法制、督查、案件处理、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领导班子配备合理、领导有力,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具有阅览室、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队伍建设有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年度工作有计划、有考核、有奖评。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在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未获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使用省厅统一的执法文书,执法文书书写清晰工整,装订规范、整洁。行政处罚备案及时准确,查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完善和规范执法管理、评议考核、执法监督、过错追究等制度。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严禁粗暴执法,严格罚缴分离规定,票据管理规范。
  
  (三)加强队伍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思想政治、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行为规范、业务学习等规章制度,逐步规范执法工作运行机制。队员执勤时举止端正,着装规范整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执法装备管理良好,执法装备标识规范统一。全年开展集中军事化训练不少于2次,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开展经常性政风行风教育和便民服务活动。
  
  (四)强化执法保障。人均办公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配备相应办公设备,满足执法工作要求。根据城市规模,按照豫建〔1998〕47号文件要求,足额配备执法人员以及必要的通讯、办案和作业设备,按不低于人均1.5个座位的标准配备执法车辆,办公经费足额、及时拨付,执法人员待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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