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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林业局
【发文字号】 苏林业[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盱眙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


  盱眙县人民政府:
  《盱眙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收悉。根据《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我局审查和专家论证,并请示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此总体规划。规划面积70.58平方公里,本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符合我省保护森林和景观资源的根本目的,符合盱眙县社会经济的客观需求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与前瞻性。
  
  二、你县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植被与森林景观、生态文化建设、森林游憩、基础设施、保护保育工程、防灾及预警系统等项目建设,促进森林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利用,保障国家级森林公园健康可持续发展。严禁借机修建楼堂馆所等大型豪华基建项目。
  
  三、你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项目管理程序,认真编制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对林相改造和旅游开发等重大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规划设计。在建设过程中,如需征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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