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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头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10]4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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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质量规范与管理科
  
  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接受委托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设立申请,协助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指导和实施旅行社和旅游饭店的质量规范及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旅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与旅游重大救援及处理;负责旅游统计及旅游信息收集、分析和预测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和旅游门户网站工作;负责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旅游行业相关协会工作。
  
  四、直属行政机构
  
  汕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牌子)。主要职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法规的旅游单位和经营行为;负责受理旅游投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办理;监督管理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承担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旅游局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编制另文通知。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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