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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宛政[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项目推进年”和“企业服务年”活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市监察局等11个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加大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2009年度全市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名单(共11个)
  

  市监察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发改委
  市国税局
  市质监局
  市国土局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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