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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闽教办学[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拟招聘教师需求信息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学校:
  今年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为16.3万人,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生为1.05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7500人,专科毕业生3000人)。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工作已经开始,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已经进入方案制定、发布阶段。为促进2010年我省师范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征集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拟招聘教师需求信息,并将征集的信息通过我厅阳光就业网站(http://jy.fjedu.gov.cn/)和福建省公共就业网站向社会公布,为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现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区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征集所属的中职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2010年拟招聘教师需求信息,并负责汇总每一个招聘单位所填写的《福建省2010年教育系统拟招聘教师需求信息情况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需求表》),于4月15日前传真到我厅高校学生处。
  
  二、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和厅直属学校负责上报本校2010年拟招聘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员及其他教辅人员的职位信息,每一个需招聘的单位填写一份《需求表》,并于4月15日前传真到我厅高校学生处。
  
  三、4月15日后至9月份前,各市、县(区)教育局,高等学校等如有增加招聘人员,也应及时填写、汇总《需求表》并传真到高校学生处,我厅将通过阳光就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高校学生处联系人:张龙飞,联系电话:0591-87091510,
  传真号码:87844868。
  附件:福建省2010年教育系统拟招聘教师需求信息情况表(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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