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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东莞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函[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冷晓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道闻(市政府副市长)
  
  邓志广(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朱益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新合(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斌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俊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晓棠(市教育局局长)
  
  杨东如(市民政局局长)
  
  詹文光(市财政局局长)
  
  游其晃(市人力资源局局长)
  
  祁达洪(市编办主任)
  
  梁 冰(市社会保障局局长)
  
  管敏政(市卫生局局长)
  
  徐诠清(市人口计生局局长)
  
  邓浩泉(市物价局局长)
  
  郭瑞华(市法制局局长)
  
  陈锡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建新(市国资委主任)
  
  胡毅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红昌(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钊鸿(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锐康(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亚林(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卫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朱益民同志兼任,王钊鸿、林卫平、陈锐康、张亚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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