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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办[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分解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意见涉及水利工作任务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意见》(渝委发﹝2010﹞1号)精神,现将涉及我局的7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工作任务分解
  
  (一)投入水利资金90亿元。
  
  牵头领导:朱宪生
  
  责任领导:局各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规计处、财务处,各业务处室、单位,市水投集团
  
  (二)加快推进玉滩大型水库和18座中型水库建设,竣工验收3座中型水库,完工7座中型水库;实现市级百强镇、中心镇防洪基本达标。
  
  责任领导:祝良华、吴家宏
  
  配合领导:冀春楼、吴盛海、陈本利
  
  责任单位:基建处、市水投集团
  
  配合处室:规计处、财务处、总工办、移民处、河道处
  
  (三)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10个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2个专项县建设;新增旱涝保收、节水灌溉面积各20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
  
  责任领导:韩正江
  
  配合领导:吴盛海、祝良华
  
  责任单位:农村水利处
  
  配合单位:财务处、规计处、基建处、市水管总站
  
  (四)完成1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冀春楼
  
  配合领导:吴盛海、祝良华
  
  责任单位:规计处
  
  配合单位:基建处、财务处、河道处
  
  (五)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深入推进水系森林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邓美荣
  
  责任单位:水保处、水保站
  
  配合处室:规计处、财务处
  
  (六)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韩正江
  
  责任单位:农村水利处
  
  配合处室:规计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
  
  (七)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提高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领导:韩正江
  
  责任单位:市防办、市水文局
  
  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市水利信息中心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妥善研究解决好各项目标任务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建设进程。
  
  (二)各责任处室(单位)要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按月倒排工作计划,按月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三)各责任处室(单位)要于每季度末28日前将工作进展的书面情况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加强督查督办,对久拖不办、推卸责任的处室(单位)进行通报。
  
  (四)相关处室、单位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各工程特点实际,编写富有特色的信息报局办公室,亦可提供典型的新闻宣传线索,以进一步加大行业宣传力度。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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