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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10]11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0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2010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3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汛前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成立汛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吴兰铮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黄文希、辛洪庆,副局长巫贤成、陈谋祥,党组成员陈增喜、市防汛办主任陈济斌为副组长,市防汛办及局机关有关处室的人员为成员。分六个组对全市水利工程进行重点查。
  
  第一组:带队领导:吴兰铮 成员:林 凯 何泽舜
  
  检查单位:长乐市、闽江下游管理处
  
  第二组:带队领导:黄文希 成员:陈品文 陈 秀
  
  检查单位:平潭县、福清市
  
  第三组:带队领导:辛洪庆 成员:陈君椿 余圣锋
  
  检查单位:罗源县、连江县
  
  第四组:带队领导:巫贤成 成员:谢文琦  陈禄
  
  检查单位:永泰县、闽清县
  
  第五组:带队领导:陈谋祥 成员:林国铭、李玉
  
  检查单位:闽侯县、市城区水库管理处、恩顶水库
  
  第六组:带队领导:陈增喜 成员:潘东曦 赵茂泽
  
  检查单位:马尾区、晋安区、仓山区
  
  二、检查内容
  
  以市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榕水利管[2010]77号)内容为重点,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突出检查“九查”、“七定”情况:“九查”:一是查《防洪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二是查各级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三是查包堤包库包闸责任制是否落实;四是查工情和在建工程;五是查水利设施的病险情况;六是查防汛预案的制定情况;七是查防汛物资和指挥系统的配备情况;八是查防汛抢险队伍是否建立健全;九是查防洪工程质量。“七定”是:一是定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定除险加固方案;三是定安全度汛措施;四是定抢险与转移预案;五是定防汛资金和物资落实;六是定行政与技术负责人;七是定完成任务时间。
  
  三、时间安排:
  
  从3月23日~29日,市局检查组分组到各县(市)区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和局属各单位要做到早检查、早落实,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2010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2、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做好书面汇报材料准备。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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