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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2010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3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汛前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成立汛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吴兰铮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黄文希、辛洪庆,副局长巫贤成、陈谋祥,党组成员陈增喜、市防汛办主任陈济斌为副组长,市防汛办及局机关有关处室的人员为成员。分六个组对全市水利工程进行重点查。 第一组:带队领导:吴兰铮 成员:林 凯 何泽舜 检查单位:长乐市、闽江下游管理处 第二组:带队领导:黄文希 成员:陈品文 陈 秀 检查单位:平潭县、福清市 第三组:带队领导:辛洪庆 成员:陈君椿 余圣锋 检查单位:罗源县、连江县 第四组:带队领导:巫贤成 成员:谢文琦 陈禄 检查单位:永泰县、闽清县 第五组:带队领导:陈谋祥 成员:林国铭、李玉 检查单位:闽侯县、市城区水库管理处、恩顶水库 第六组:带队领导:陈增喜 成员:潘东曦 赵茂泽 检查单位:马尾区、晋安区、仓山区 二、检查内容 以市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榕水利管[2010]77号)内容为重点,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突出检查“九查”、“七定”情况:“九查”:一是查《防洪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二是查各级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三是查包堤包库包闸责任制是否落实;四是查工情和在建工程;五是查水利设施的病险情况;六是查防汛预案的制定情况;七是查防汛物资和指挥系统的配备情况;八是查防汛抢险队伍是否建立健全;九是查防洪工程质量。“七定”是:一是定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定除险加固方案;三是定安全度汛措施;四是定抢险与转移预案;五是定防汛资金和物资落实;六是定行政与技术负责人;七是定完成任务时间。 三、时间安排: 从3月23日~29日,市局检查组分组到各县(市)区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和局属各单位要做到早检查、早落实,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2010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2、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做好书面汇报材料准备。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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