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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林业局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09中国义乌森博会及第七届中国花博会参展企业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林(农业)局:
  
  由国家林业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于2009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义乌举办,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于2009年9月25日至10月5日在北京和山东召开。在各地精心组织和各企业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顺利完成了组委会分配的招展招商任务。现决定对参展和提供展品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共计10.43万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各地收到后相应增加2010年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预算指标。
  
  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参展企业。
  
  附件:2009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参展企业经费补助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09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第七届
  
  中国花卉博览会参展企业经费补助表
  
  

县(市)区

森博会参展

花博会参展

合计补助(元)

参展企业(家)

补助金额(元)

参展企业(家)

补助金额(元)

宁海县

11

15000

   

15000

象山县

4

14000

   

14000

奉化市

6

14000

2

4500

18500

鄞州区

7

14000

   

14000

余姚市

11

13000

   

13000

慈溪市

4

8000

3

1200

9200

北仑区

3

8000

1

5600

13600

镇海区

2

4000

   

4000

江北区

2

3000

   

3000

总 计

50

93000

6

11300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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