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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陈加元(副省长)
  
  副组长: 施利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桂英(省民政厅厅长)
  
  赵利民(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 邢越生(省民宗委副主任)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俞志壮(省民政厅副厅长)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马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日良(省建设厅总规划师)
  
  王德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冯水华(省工商局副局长)
  
  左南丁(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朱红炜(省旅游局副局长)
  
  马建平(省测绘局副局长)
  
  赵青云(浙江海事局副局长)
  
  李陆湘(省军区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俞志壮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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