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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四阶段,规划报审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2月份)。2010年10月份修改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报党代会初审。2010年11月-2011年1月,根据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纲要文本。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2011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各县区“十二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与市《规划纲要》同步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及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政府决定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共同完成。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参与“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和规划基本思路的研究讨论,负责《规划纲要》草案的评审论证并提出专家论证报告。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 (二)加强衔接,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加强衔接和协调,形成下级规划服从和落实上级规划,同级规划各有分工、各有侧重,确保《规划纲要》引领全局。 (三)科学规划,创新方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测算经济指标,突出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上下雷同、交叉重叠的内容,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性。 (四)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各专项规划承编单位要统筹安排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与市发改委沟通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专项规划及承编单位 一、驻马店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统计局配合) 二、驻马店市“十二五”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各产业集聚区配合) 三、驻马店市“十二五”工业节能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市统计局配合) 四、驻马店市“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农科所配合) 五、驻马店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市水利局负责) 六、驻马店市“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市畜牧局负责) 七、驻马店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牵头,市广电局配合) 八、驻马店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市旅游局负责) 九、驻马店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配合) 十、驻马店市“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市邮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配合) 十一、驻马店市“十二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十二、驻马店市“十二五”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市工信局负责) 十三、驻马店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教育局牵头) 十四、驻马店市“十二五”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五、驻马店市“十二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六、驻马店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市供电公司配合) 十七、驻马店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十八、驻马店市“十二五”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九、驻马店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市环保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