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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4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各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单位小区绿化工程。围绕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开展绿化达标和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活动。新建单位、居住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绿化与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确保绿地率30%以上;各区、县城、镇区对辖区内的老居住区和有庭院的单位进行绿化情况排查,绿化未达标的因地制宜,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破墙透绿,立体绿化。到2011年,市区和县(市)、贾汪区城区的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率达 70%以上,新增省、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单位70个。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城镇绿化突破工程。城镇镇区绿化相对滞后,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组织各镇编制镇区绿地系统规划和实施方案,利用镇区街道、水系和周围的自然条件植树造林,建设城镇绿地系统的骨架;每个镇区建设、改造l一2个公园或广场绿地,建成城镇绿地系统的核心;按照半径500米的要求,控规布局和建设街头游园、社区绿地。到2011年,全市城镇新增绿地640公顷,围镇造林2000公顷,镇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33%、35%、9平方米以上,创建市绿化示范镇25个。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统计局、市政园林局、林业局,各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村庄绿化推进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村庄绿化达标、示范活动。加大整体推进力度,利用沟渠、池塘、道路和其它自然条件,针对村庄改造型、原址翻建型、整体搬迁型等不同类型,搞好村庄道路绿化、游园建设、围村林改造和房前屋后、宅基空地植树。到2011年,全市农村村庄绿化新造林2000公顷。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涉林旅游观光工程。开发绿色文化、各类花果和森林资源,加强泉山森林公园、银杏博览园、马陵山、大洞山、艾山、山巨(山巨左右结构)山、吕梁山、拖龙山和微山湖、骆马湖、故黄河 (大沙河)、大运河等风景区风光带的建设、包装、宣传。办好各类花果节、采摘园,组织与森林、湿地、野生生物保护相关的生态旅游观光活动,共享城市森林建设成果。到 2011年,涉林旅游观光新增2万人次。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报业集团、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市成立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分组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创建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考核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强化多元投入,加快创建进程
  城市森林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政府导向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为加快创建进程,市政府安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规划编制、申报迎检、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和重点绿化工程建设等。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本级创建工作经费,组织好重点工程资金配套。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绿化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造林、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采取单位承包、社会捐赠等多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向森林生态建设。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
  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创建宣传计划和方案,把林业、园林建设和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加强新闻宣传和典型报道,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定期公布创建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工作措施,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支持率达80%以上。加强群众性的城市森林科普教育活动,市、县每年分别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1次以上,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让广大居民成为城市森林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
  (四)强化技术保障,提高创建水平
  高起点、高标准搞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围绕创建中的关键问题,开展重点科技攻关,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科学管理,切实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城市森林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城市森林产学研基地,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鼓励各类科技研究和开发机构从事与生态建设、保护相关项目的研究。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路子,办好城市森林建设的试验点、示范区,及时总结推广,夯实城市森林建设的科技支撑。
  附: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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