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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发文字号】 中汇交发[2010]8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5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免除青海灾区市场成员相关费用的通知


  
  各市场相关成员: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减轻灾区机构负担,支持灾区重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决定免除青海灾区外汇市场会员和本币市场交易成员(以下简称本外币市场成员,名单附后)2010年度交易及终端费等各项费用。具体决定如下:
  
  一、退还青海灾区本外币市场成员已缴纳的2010年全年交易终端费;
  
  二、免除青海灾区本外币市场成员2010年一季度交易手续费、免收2010年二、三、四季度交易手续费;
  
  三、免收青海灾区2010年新入市本外币市场成员当年全部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海灾区本外币市场成员名单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青海灾区本外币市场成员名单
  
  

市场类型

成员名称

银行间外汇市场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西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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