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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5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授予驻香港部队通信站中环机务站女兵群体“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的决定


  
  驻香港部队通信站中环机务站担负着香港驻军的通讯保障任务。近年来,该站31名女兵在“一国两制”条件下模范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努力做到政治上特别过硬,业务上特别精湛,守纪上特别严格,完成任务特别出色,先后40多次圆满完成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香港驻军、香港回归十周年庆典、“奥运安保”的通信保障和营区开放安保等重要任务,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先后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为表彰她们取得的突出成绩,引导和激励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她们的崇高品格,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授予驻香港部队通信站中环机务站女兵群体“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号召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学习她们胸怀祖国、无私奉献的崇高思想,自觉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信念;学习她们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高尚情操,实践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学习她们脚踏实地、苦练本领的扎实作风,立足本职,努力工作,不断创造一流业绩。全国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她们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伟大实践中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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