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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5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少工委: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拟于2010年6月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题与任务
  
  会议的主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贺信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和对少先队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团结、教育、引导全国少先队员按照党的要求争当“四好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会议的任务: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确定今后5年的任务;听取和审议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全国少工委。
  
  二、认真做好会议代表的推选工作
  
  本次会议正式代表为806名。根据会议筹备工作的需要,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先期下发了《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和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的通知》(中少办发[2010]4号),经与各地协商,最终确定了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各地要按照要求,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少先队员代表要求是6-14周岁的少先队员,要能体现当代少年儿童的时代特点和精神风貌,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广泛代表性,既要有少先队小干部,也要有普通的少先队员,并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在基层少先队组织里由少先队员民主选举,由各级少先队组织集体推荐产生。成人代表由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中央有关单位以及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有影响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组成,他们要经过同级党团组织考察审核。推荐代表人选,由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召开常委会或相应会议,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人选名单,经同级党组审核后上报。会议将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予以确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认真填写有关材料并提交《关于第六次全国少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酝酿工作的情况报告》及《关于报送第六次全国少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的说明》。
  
  三、做好代表团的组织工作
  
  各地确定代表人选名单后,要着手进行代表团的组织工作,代表团团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主任担任,代表团副团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副厅长(副主任)担任,代表团秘书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各代表团配工作人员1名(此名额不占代表团代表名额)。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与代表登记表(附件3)、代表名册表(附件4)和照片一并上报。
  
  代表团组团后,要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要充分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参与各项准备工作。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展示当地各族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风采,展示少先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社会各界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同时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少先队员要统一佩戴红领巾,学好标准队礼。少数民族代表自带本民族服装。全体代表能熟练演唱《国歌》、《队歌》、《让我们荡起双桨》等歌曲,学会演唱全国少工委制作推广的《阳光宣言》等8首“四好少年”歌曲(歌词、曲谱另发)。有特长的少先队员代表可携带用于展示的必要装备。各代表团要自制一块标志牌,具体要求如下:
  
  1.标志牌尺寸:长、宽分别为60厘米和40厘米,从手柄底部至标志牌上沿的总高度为100厘米。
  
  2.设计元素:必须包含队徽、“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字样和代表团名称(如“北京”、“新疆”),其中代表团名称要重点突出。
  
  3.标志牌要突出地方特色,主体颜色、形状及图案自定。
  
  4.标志牌用料要环保、结实,重量要轻,便于携带和少先队员手举。
  
  四、为会议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次会议是少先队组织的一次盛会。开好这次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共同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全国少工委将在会议期间开展走进部委和社会活动,“我们的心声我来说”提案发布会等反映少先队员心声的活动,近期还将组织开展“红领巾小提案征集”和“我向少代会说句话”活动(通知另发)。各地少工委在会前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少先队员代表走进学校、社区、家庭和社会,收集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以提案方式提出与少先队员密切相关的问题;要积极组织广大少先队员了解少代会、关心少代会,为参加少代会期间开展的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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