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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0]140号
【颁布时间】 2010-07-29
【实施时间】 2010-07-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6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精神,为加强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黄小祥副省长
  
  副组长:
  
  李家国省政府副秘书长
  
  谢开华商务厅厅长
  
  成 员:
  
  李维民商务厅副厅长
  
  陈 炜财政厅副厅长
  
  杨雪鸿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邵小龙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玉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大中省工商局副局长
  
  雷动楚省质监局副局长
  
  赵明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景监察厅副厅长
  
  蔡文强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商务厅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发文。
  
  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当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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