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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办社妇[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7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县级市和农业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9〕7号)精神,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决定开展全省县级市和农业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县级市城区和农业县城区符合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主要内容
  本次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概况、举办主体、人员和房屋情况等方面。
  
  三、报送要求与方式
  《江苏省县级市和农业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由县(市)卫生局填报,经辖区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上报我厅社妇处。联系人:华海庆,联系电话:025-83620711,电子信箱:huahq@jswst.gov.cn。
  附件:江苏省县级市和农业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县级市和农业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市卫生局
  
  

县(市)名称

机 构 概 况

举办

主体

是否独立法人

在岗人员情况

房屋情况

备 注

全 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隶属

关系

服务人口(万人)

总数

卫技

其他

建筑面积(m2

属性

 

 

 

 

 

 

 

 

 

 

 

 

 

 

 

 

 

 

 

 

 

 

 

 

 

 

 

 

 

 

 

 

 

 

 

 

 

 

 

 

 

 

 

 

 

 

 

 

 

 

 

 

 

 

 

 

 

 

 

 

 

 

 

 

 

 

 

 

 

 

 

 

 

 

 


  注:
  1、隶属关系是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填。
  2、“举办主体”栏:①政府②医院等事业单位③厂矿企业④个人⑤其他(请注明 )。
  3、“是否独立法人”栏:①是②否。4、“属性”栏:①自有②政府调剂(有使用权)③租用④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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