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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先期形式审查,书面推荐书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部分,应确保推荐书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将书面推荐书2套(含全红章1套,复印件1套)、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系统自动生成)报送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三)推荐突出贡献奖申报材料时,只提供书面材料25份(其中全红章一套)。 (四)推荐书的书面材料(主件及附件),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 完成人本人因特殊原因未签名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五)全红章材料要求编写页码,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 (六)报奖材料一律不退,请各单位做好存档工作。 五、关于撤奖和处罚问题 (一)撤奖。为了保证科技奖励评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减少奖励资源浪费,所有参评项目在评审过程中或者评审结束后,自愿提出放弃年度评奖和授奖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在总评审会议前提出,并经个人、项目完成单位或者所有完成人提出申请,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同意,报省科技厅批准。放弃奖励的个人、项目,需间隔两年方可重新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二)处罚。各推荐单位和项目完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特别是要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过去已经使用并获过奖励的材料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审核。在省科技厅组织的形式审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关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六、推荐截止时间 (一)申报项目推荐书的书面材料请于2010年4月30日以前报送省科技厅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转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推荐时间区分。各市科技局、扩权县科技局网络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逾期申报网站将关闭,不再接受上传数据。 七、经济效益审计 为真实反映申报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今年推荐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类项目除外),须同时提交经济效益审计报告(不与推荐书装订在一起,不用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审计事务所由省科技厅指定(名单从网站下载)。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掌握推荐社会公益类项目数量,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总推荐指标的30%。 推荐二、三等奖项目,将由省科技厅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审计费用由省科技厅支付。 八、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网络评审,保证申报材料及时、准确在网上传送到每位评审专家,电子版推荐书应在申报网站进行填报。相关要求见《工作手册》。 (二)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省科技厅成果与市场处联系。 (三)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由省科技厅成果与市场处另行下发。 (四)联系电话:0311-85814701 0311-85804024 联 系 人: 殷绪群 王宇 技术支持:袁达 0311-85819748 附件:河北省科技厅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河北省科技厅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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