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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穗教纪监审[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7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10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按照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发电〔2010〕8号)的要求,3月15日至3月20日期间,我市将组成检查组对中小学春季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为切实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决定由广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若干检查组,开展此项工作。请你单位于3月17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每个成员单位至少2人)的名单报广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联系人:何全美、李岚,联系电话:22083709、22083757,传真:22083709),并通知参加检查人员于3月17日上午9:30时在市教育局5楼会议室参加检查组工作协调会。
  
  
广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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