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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农业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18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9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畜牧兽医师(副厅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2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司机编制9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农科教结合职责的分工:省委农办承担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农科教结合工作;省农业厅参与实施农科教结合工作。 (二)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林业厅承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负责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和管理;省海洋与渔业厅承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职责;省农业厅负责其他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