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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畜牧局
【发文字号】 青牧办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7-19
【实施时间】 2010-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8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做好全省兽药市场执法大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为深入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定于2010年7月19-23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大检查活动。请各市、区根据我局制定的《青岛市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青牧办发〔2010〕33号)要求,认真做好迎检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市“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开展情况
  
  检查市、县两级工作部署、执法检查、案件查处情况。
  
  (二)现场检查典型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
  
  1. 飞行检查兽药生产企业。一是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中小兽药生产企业;二是农业部产品质量通报中不合格产品比较多的兽药生产企业;三是长期未申报兽药批准文号的企业;四是涉及中药提取物的中药制剂生产企业。
  
  2.跟踪检查2-3个已通过gsp的兽药经营企业。
  
  3.抽查1-2个大型兽药使用企业养殖场或者统一供药的龙头企业。
  
  被检查的生产、经营、养殖企业名单原则上由省局指定。
  
  
  
  二、检查人员分组及我市检查情况
  
  检查行动全省共分7个组,每组3-4人。
  
  省局对我市的检查将推迟单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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