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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公安部门设立5个环上海省际道口公安检查站,为沪杭甬高速嘉兴大云、申嘉湖高速姚庄、杭浦高速全塘、320国道嘉善里泽、01省道平湖全塘,其中杭浦高速全塘、01省道全塘两个道口指定为危险化学品进出上海通行道口。嘉兴市及所在地县(市、区)要在已有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基地(点)布局建设基础上再完善落实,其场地设施及数量要足以满足货物目的地“逐车验证、重点抽查”的道口检查需求。 (二)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基地(点)的服务指导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遵循务实管用、安全简易和便于操作的原则,研究制订对处置基地(企业)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政策,帮助解决在处置基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处置基地制定联动处置工作程序,完善处置相关管理制度和有关设施,必要时,与处置基地(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管理、设施和人员等相关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有效运行。 (三)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及隐患车辆处置联动,在省相关部门联合另行印发的处置规定和程序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编制可实际操作性处置程序。安全监管部门要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通报应急处置基地(点)企业名称、地址、应急联系电话、处置工作方案以及本部门该项工作的责任人等。 四、建立基础信息库,落实协查反馈制度 (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提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名单及许可证有效持证信息(包括许可单位地址、许可证号、许可危险化学品品名、许可证有效期等);本地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基地(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及应急方案等。必要时,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设置专题栏目,方便查询和验证。 (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其他部门发出的协查通报,做到有协助通报必核查,有核查必有结果,有结果必须反馈。 全省各地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克服困难,扎实推进《协议》相关工作的落实,嘉兴和湖州市在3月底前、其他市在4月10日前按《协议》要求完成该项工作。 请各市在3月底前报送《协议》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协议(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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