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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国测人发[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测绘局关于调整局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的通知

[接上页]

  5、指导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方面的日常工作。
  
  6、承担中国测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直属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人员编制4人,处级领导职数2个。
  
  职责:
  
  1、承担检查直属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及所属单位局管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所属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2、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承担对直属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以及所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拟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
  
  4、调查处理直属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及所属单位局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受理对直属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及所属单位局管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直属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及所属单位局管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6、组织开展局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7、承担对审计署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联络协调工作。
  
  8、协助做好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工作。承担巡视办的日常工作。
  
  9、承担直属机关纪委文稿的起草和文秘、公文运转、印鉴管理、案件档案管理工作。
  
  10、承办纪检监察审计室和直属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测绘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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