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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办资字[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8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核查)是强化全国营造林的管理与监督、确保2020年林业“双增”目标实现、全面促进营造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为做好2010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综合核查组织领导。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各直属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标准、组织、核查、评价“四统一”的工作原则,统筹协调核查组织工作,确保一次进点、一次完成。
  
  二、优质高效完成综合核查任务。2010年,我局将以全国林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对全国及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实绩和成效进行核查评价,主要任务包括:(1)2009年度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完成面积、作业质量和管理情况的实绩核查。(2)2006年度人工造林保存状况,2004年度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成效核查。(3)服务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年度管理的专项核查等。
  在任务安排上,由各直属院承担本监测区各省级单位的核查任务。各直属院要严格执行技术方案和工作规范,加强技术培训、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和成果汇审等各环节的管理,依靠科技和技术创新,强化质量检查监督和成果统计分析,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核查任务。
  
  三、提升综合核查服务现代林业建设大局水平。要充分发挥综合核查点多面广、深入基层的优势,通过典型调查、农户访问等有效途径,突出综合核查服务大局的功能。要围绕实现“双增”目标和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反映重点工程、身边增绿、林农自主造林以及能源林、碳汇林、高产油茶林等发展的新成就、新亮点和存在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保存状况调查,强化营造林质量成效分析。要围绕林业抗旱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典型分析西南5省区特大旱灾营造林受损情况,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四、狠抓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工作。各直属院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工作十项纪律》等有关规定,严禁收受礼金、接受超标准接待、由被检查单位承担应由检查组及个人支付的费用等情况的发生。各直属院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单位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政信息卡反馈制度,公布各直属院党办、纪检和我局资源司的监督电话,拓宽信息反馈渠道,提高监督实效。
  
  五、加强核查工作协调配合。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核查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协助解决必要的交通等问题,并做好廉政纪律监督工作。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张敏
  联系电话:010-84238410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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