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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医德医风专项培训课件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09〕08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转发全国继教委关于推荐医德医风专项培训课件的通知》(粤继医教〔2010〕3号,见附件)文件要求,今年我市将组织“医德医风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包括全市各医院、计生服务机构、计生科研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慢性病防治单位及其他卫生机构在职技术人员。 二、此项培训将作为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归入本人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凡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者,可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ⅰ类2分。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并于2010年5月20日前完成。 四、我委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实施此项工作(详见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通知)。 请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负责将此通知传达到所辖医疗卫生和计生技术服务(科研)单位。 (联系人:王雪雁,电话:25158187、25162224)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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