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75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到天津演出的批复(2010)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你局津文广外[2010]4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华乐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费翔,于2010年5月23日到天津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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