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77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钢琴家彼德·利兹到北京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10]77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26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金亚中视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邀请比利时钢琴家彼德·利兹,于2010年6月17日至28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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