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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电[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机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
  为切实把国家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全省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中,全面部署开展农机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检查
  请各地集中力量全面检查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技术推广站(中心)、协会、农机技术培训机构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以农机推广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技能培训费等名义向农民乱收费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将多收费用退还给农民。
  
  二、加强调研
  各地要结合重点检查工作,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有关收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理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目录确定、农机补贴申请、发放、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各环节的相关收费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建议。
  
  三、做好总结
  各地对农机服务收费重点检查要高度重视,做到专人负责、专项报告,各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3月31日前将检查处理情况和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附两个典型案例,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jjjc2@163.com。联系人:李烨;联系电话(传真):0551-2677725。
  
  
安徽省物价局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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