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发[2010]6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0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措施,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力破解土地供需难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清河区人民政府等17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土地执法模范县(区)(4个)
  清河区人民政府 盱眙县人民政府 金湖县人民政府 洪泽县人民政府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先进单位(2个)
  楚州区人民政府 淮阴区人民政府
  
  三、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1个)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土地开发整理先进单位(1个)
  涟水县人民政府
  
  五、基本农田专项规划先进单位(1个)
  清浦区人民政府
  
  六、破解用地难题特别贡献奖单位(1个)
  市国土资源局
  
  七、国土资源管理贡献奖单位(7个)
  市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 市房管局 市拆迁办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