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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0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举办第四期国发40号文件解读及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培训考察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有关地、市供销社:
  
  李成玉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为了进一步推动各级供销社落实国发(2009)40号文件和总社“五代会”精神,加快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步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第四期国发40号文件解读及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发40号文件及总社五代会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解读;
  
  2、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
  
  3、现代流通方式引入与县、乡、村三级经营服务网络的构建;
  
  4、供销社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与资本运营策略;
  
  5、基层社改革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6、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的主要模式与操作办法;
  
  7、行业协会建设与服务功能拓展。
  
  二、培训方式
  
  邀请总社40号文件、“五代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及“三农”问题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并安排典型地区经验交流。培训结束后统一安排考察西安市和榆林市供销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成功经验及做法。
  
  三、培训对象
  
  1、各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2、供销社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供销社系统各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0年6月4-8日(4日报到) 西安
  
  五、费用
  
  培训费9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每8人可设领队1人,免培训、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请参加人员携带一张2寸免冠照片以办理结业证书。
  
  七、报名及联系办法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地市级供销社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于5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及电子版交流材料传真至总社培训中心,收到回执后我们将发出正式的确认函,告知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地点。
  
  电 话:010-84485298 84485297 84485300
  
  传 真:010-84485237
  
  联系人:朱伟 李征
  
  附 件:报名回执(略)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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