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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1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宣传,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和各种卫生宣传活动,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加快农村中小学校创建“无烟学校”的步伐。工商、城管、烟草等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草广告管理,在城区范围内杜绝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五、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各级政府要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实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市爱卫会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纳入爱卫工作目标考核,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市健康教育所要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主动开展健康促进相关指标监测,发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支持作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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