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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医[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要实行整体护理责任包干,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落实护理责任制。重点强化基础护理,密切护患沟通。责任护士全面掌握所负责病人的情况,与病人交朋友,为病人提供连续、全程、无缝隙的护理服务。要立足国情务实发展专科护理,正确处理好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的关系,专科护士可作为临床护理小组责任组长,负责专科护理内涵质量的现场督导。
  护理管理工作者要保证主要精力放在病人护理内涵的监督指导上,避免管理形式化,要有相应的计划、措施和检查,并与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整体护理的内涵质量作为重点纳入等级医院复核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各种形式的检查或评优评奖。
  
  五、加强护理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既精通护理业务又具备科学管理知识和能力的护理管理队伍,对于全面推进各项护理工作的落实十分重要。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护士长岗位培训作为护理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使其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管理工作思路、基本方法和管理手段,实施“现场管理式”的质控模式,有效指导护士以病人需求为导向,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水平。
  医院要高度重视护士培训工作,要制定详细计划,明确培训要求,确保培训实效。一是以“三基”为抓手,强化新护士培训(护龄1-2年),重点是遗留非正规学历护士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的培训,确保临床护理安全底线;二是规范化培训(护龄3-5年),采取大科轮训制,重点是护士执行护理流程、标准、服务的规范化;三是发展专科护理(护龄5年以上),专科护士培训要务实,定位临床一线,熟练掌握专科知识和技能,指导督促病人护理内涵落实。
  
  六、保障护理人员待遇
  护理工作既是不可替代的医疗技术岗位,又是承担病人生活和心理照料的劳动岗位,工作量大,夜班多,操作任务重,医院要给予充分的关注。一是要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制定合理的绩效分配方案,特别是要对于工作量较大的临床一线岗位予以政策倾斜,从根本上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二是要关心护士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大经费投入,对护士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要在时间和财力上给予支持。三是要切实保障合同护士的权益,实现同岗同酬同待遇,稳定护士队伍,营造良好和谐的执业氛围。护理人员除正式在编和合同制以外,不得出现其他用工形式。
  
  七、简化护理书写负担
  继续深入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件,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士长护理管理文书,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录中的手术清点记录和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八、重视支持护理工作
  医院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要建立对护理工作的支持系统,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特别要加强药品、物资、维修、送检、安全、膳食等的保障支持力度,不断改善护理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减少护士的非护理工作,确保临床护理服务内涵质量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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