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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杭卫办[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2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下发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局属、直管医疗机构,在杭部队医医院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现将《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杭州市医政工作总结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杭州市医政工作要点
  

  2010年杭州市医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市卫生中心工作,以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为重点,以启动医院电子病历建设为切入点,深化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突出重点,继续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
  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全面实施“浙江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着重做好七项工作。
  1、逐步健全质量管理组织、评价考核、信息报告分析和教育培训体系。
  一是在已调整各市级医疗质控中心的基础上,健全区、县、市医疗质控组织,充实医院质控组织,完善全市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二是在有条件的局属和县(区、市)第一人民医院试点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制定医疗质量观察员的入选、考评和退出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培训,逐步发挥其医疗质量监督的作用。
  三是依托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立医疗信息报告、收集分析制度,并逐步实现信息网络技术化。及时发现问题,加强质量信息的反馈、通报,督促整改,消除影响医疗质量的各种因素。
  四是发挥各市级医疗质控中心作用,建立质量管理培训制度。开展医政管理人员培训、民营医院院感、检验、麻醉等质量管理培训。
  2、认真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管理组织、伦理委员会、准入条件、技术审核、评估方法、监督管理等机制和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认真审核,严格管理;做好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的准备和申请工作,依法开展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3、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和临床路径管理的试点。单病种质量控制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重要措施。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确定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并适时总结,逐步推广应用。
  4、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部门的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开展对血透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各类镜检室、感染疾病科等的督查。
  二是加强麻醉质量管理。建立麻醉操作主治医师负责制,规范麻醉工作流程,实施全程的、规范的麻醉复苏监护。加强县级医院及民营医院麻醉科建设,规范麻醉工作。
  三是继续实行患者安全目标管理,确保患者安全;实施《手术安全核对表》制度,落实手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落实和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临床药师工作;加强抗菌药物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积极开展三级医院输液减少试点。
  5、加强护理工作,提升护理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护士条例》,继续把床护比例列入目标考核,提高床护比。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完善护理制度,简化护理书写;加强专科护士培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6、积极推进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新机制。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建立我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深化医疗争议事件认定和责任追究评析制度。
  7、继续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重点开展医师规范执业、护士技能和素养、检验等项目大比武。
  8、做好第三轮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重点是三级综合医院,认真做好迎检和评审工作。
  
  二、启动电子病历建设,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
  电子病历是构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基础,是医院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医院临床工作开展所需的业务支撑系统,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和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等要求,提出建立电子病历的相关需求和规范,开展电子病历建设工作。
  
  三、加强监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根据杭州市医疗机构规划和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抓紧制订和修订本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法审批医疗机构。
  2、依法加强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管理,切实落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制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执业医师和护士的注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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