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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经信技字[2010]12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2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和《关于培育百家重点企业中心加快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见》,加快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010年将组织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与支持重点
  (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和工业调整振兴的目标任务,引导和扶持一批骨干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提升超前研发能力,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二)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结构调整的主要领域,特别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要领域,以国家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为依托,重点支持提升三个方面的创新能力建设。一是提升促进关键技术和产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提升跟踪国际先进水平开展超前研发的能力;三是提升引领行业技术发展的集成创新能力。
  
  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体现超前研发能力的培育,带动产业技术升级,拥有3-5年中长期技术储备,在国内同行业具有领先水平(须提报储备技术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能有效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开发。
  (三)承担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必须达到5亿元以上(行业技术中心暂不考核),授权或受理专利数3项以上,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6%以上。
  (四)承担单位必须获得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且上年度考核合格。
  (五)前期工作基础好,已开工或已具备开工条件,投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多元化,除申请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外,其余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局继续依据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06]5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实施原则和重点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培育遴选工作,组织承担单位编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申请报告。
  (二)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局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于3月30日前,联合行文将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见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及经审计的企业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要求电子版发送zoutiefu19880901@163.com邮箱)上报省经信委(2份)、财政厅(1份)。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三)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扩大“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应用范围的通知》(鲁财建[2006]44号)的要求,通过“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直接报送电子文档。
  省经信委科技处联系人:封宗庆 邹铁夫(电话:0531-86901986;86062354)
  省财政厅经建处联系人:刘辉(电话:0531-82669767)
  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点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基本情况表
  3、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点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需解决的基础设施瓶颈问题;项目实施对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
  
  二、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近两年的销售收入及利润;资金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技术创新成效及基础条件,包括成果、专利、品牌、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税、研发机构及装备水平、中试和试验条件、标准建设、人才队伍、科技投入等。
  
  三、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实验室、对原有实验室进行完善等)、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设施、仪器设备和相关的支持软件等;项目建设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工程试验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及整体水平;现有的支持配套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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