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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苏教办法[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3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整改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整改工作,促进有关县(市、区)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措施,尽快全面达到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标准,经研究,定于3月22日至26日对部分县(市、区)的评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第一批集中检查对象是南京市六合区和浦口区、常州市戚墅堰区、句容市、海安县、如皋市、泰州市海陵区、徐州市云龙区。其余县(市、区)的整改情况检查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重点:①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整改工作的重视情况;②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③整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思路和重点、工作措施和时序安排;④整改工作的效果和达成度,特别是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方式:主要是听取县(市、区)政府整改工作情况介绍,考察整改项目和学校(幼儿园),并就整改工作交换意见。
  
  三、检查的组织
  本次检查分两组进行。第一组检查南京市六合区和浦口区、常州市戚墅堰区、句容市;第二组检查海安县、如皋市、泰州市海陵区、徐州市云龙区。每个县(市、区)的检查时间为1天。
  检查组由厅政策法规处、基础教育处和教育评估院等单位派员参加,每组3人。
  请各相关县(市、区)切实做好评后整改工作,并严格执行评估纪律,配合检查组做好整改检查工作。
  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钱良;联系电话:025-83335373,13851580621.
  评估院联系人:邱白丽;联系电话:025-83335269,13776633721。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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