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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评选推荐迎世博600天行动(建筑整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迎世博600天行动以来,市房管系统的广大职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迎世博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世博保障和民生工作,努力发扬“五种精神”,奋力拼搏,组织实施迎世博建筑整治、旧住房综合改造等工作,为改善本市的市容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和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先进示范效应,现就做好迎世博600天行动(建筑整治)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参与本市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建筑整治和旧住房综合改造任务的施工、设计、监理和管理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1、单位(部门)领导对迎世博600天行动建筑整治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规划、组织发动、综合协调、扎实开展迎世博行动各项工作;
  
  2、在生产和管理各项工作中,科学组织、措施得力、目标明确,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无安全质量事故。
  
  3、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节能增效、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征集、文明工地创建等活动,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4、关心职工思想教育,各项制度完善、措施有效,职工队伍稳定,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
  
  (二)、先进个人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在岗位上有突出表现的;
  
  2、积极参加迎世博600天行动建筑整治工作,在完成迎世博各项任务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的;
  
  3、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地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题,在创新节能增效、小改小革、技术比武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4、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中,为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出较大成绩的;
  
  5、其他方面作出较大成绩的。
  
  各单位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把好评选关。对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一)在迎世博建筑整治工作中未作出明显成效的;
  
  (二)在历次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
  
  (三)发生较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的单位;
  
  (五)不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经媒体曝光,整改不力,市民意见较大的;
  
  三、申报时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推荐,并分别填写《迎世博天600行动(建筑整治)先进集体审批表》、《迎世博天600行动(建筑整治)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于7月25日前报市局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不准自行制作、复写、手写),同时将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shfdjgac@sina.com。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可从邮箱:shfgj600@126.com中下载,邮箱登陆密码:shibo600。
  
  四、奖励
  
  对荣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按照“谁推荐、谁落实”的原则,可参照市住宅建设实事立功竞赛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度上海市住宅建设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施奖励的通知》(沪住赛办〔2010〕2号)精神,由推荐单位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实物纪念品,对先进个人,还可组织安排疗休养一次。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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