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委办[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5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
  

  根据《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徐委[2010]1号)和《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徐委发[2010]3号)精神,制定徐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如下:
  
  一、机构组成
  徐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农工办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监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任务的分解下达,对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部门招商工作进行调度、督查和考核;
  (四)负责招商项目流转备案工作;
  (五)负责全市重大招商项目调度和动态跟踪;
  (六)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及项目情况进行统计;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徐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内设2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人员组成,市商务局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招商任务的分解下达、项目流转备案和全市重大招商项目及部门招商工作的调度、协调和跟踪,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及项目情况进行统计。
  (二)督查考核组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农工办等单位人员组成,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牵头,主要负责督查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和措施的执行,负责对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部门招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招商引资任务进行考核。
  
  四、工作制度
  (一)报告制度。实行重大招商项目及部门招商工作报告制度,各地、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每月按时将重大招商项目和部门招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分析上报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
  (二)协调制度。实行重大招商项目及部门招商工作协调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重大招商项目投资建议书、项目洽谈备忘录、项目洽谈及部门招商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市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梳理上报,并根据领导批示精神,组织协调落实。
  (三)督查通报制度。实行重大招商项目及部门招商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主要督查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全市重大招商项目和部门招商工作推进情况,市领导有关招商工作批示的落实情况;同时,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督查,形成督查报告上报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并予以通报。
  (四)考核制度。实行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徐州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招商引资任务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审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