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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10]147号
【颁布时间】 2010-07-12
【实施时间】 2010-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5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一届西博会泸州市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第十一届西部国际博览会(简称西博会)将于10月17日-21日在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十一届西博会泸州市代表团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十一届西博会泸州市代表团活动方案
  
  

  
  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15个国家部委和四川、广西、重庆等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简称“西博会”)定于2010年10月17-21日在成都举办。本届西博会将更加突出其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新的历史使命,更加突出“共办、共享、共赢”的办会理念,更加突出展览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本届大会以“开发开放,共享共赢”为主题,以展会引投资、展会促合作、展会谋发展,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发挥西博会经贸展台、合作载体和开放窗口作用。为深入实施“四个四”发展战略,更好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委会领导机构设置
  
  设立第十一届西博会泸州市代表团组委会(名单附后)。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朱以庄任代表团组委会名誉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国强任主任,副市长张显富任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任组委会秘书长。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重大活动
  
  1. 市领导参加第三届“中国西部国际合作论坛”。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外办、市新闻办等部门配合。
  
  2. 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西部采购商大会”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3. 组织企业参加“2010全球贸易论坛”。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4. 组织企业和项目单位参加“西部十二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洽谈会暨经济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由市招商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二)专题活动
  
  1. 组织农产品企业参加“中国西部现代农业发展国际高层论坛”。由市农业局牵头,市供销社、市粮食局等部门配合。
  
  2. 组织企业参加“中国-欧盟投资贸易洽谈会”。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招商局、市经委等部门配合。
  
  3. 组织旅游项目单位参加“第七届国际旅游文化推介会”。由市旅游局牵头。
  
  4. 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经贸活动。由市工商联牵头。
  
  5. 组织台资企业参加经贸活动。由市台办牵头。
  
  (三)自办活动
  
  1. 举办泸州临港产业暨商贸物流业招商引资推介会。会议拟邀请中外客商120余人参加,市领导、区县领导出席,相关企业和项目单位参加。由市招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
  
  2. 设立“泸州优势产业馆”。展馆以“名酒、名园、名镇、名村”为主题,展示我市酒类行业、相关产业发展和泸州形象,展馆面积500平方米。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3. 拟邀请1-2个境外的政府或企业代表团开展经贸对接活动。拟邀请对泸州有投资意向、拟与泸州企业开展经贸往来的东盟或其他国家政府或企业代表团与泸州代表团对接开展经贸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招商局、市台办、市外侨旅游局、市贸促会等部门配合。
  
  4. 邀请珠三角地区1-2个城市代表团进行友好城市对接或投资贸易对接。市商务局牵头,市招商局、市外侨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三、组展招商活动及分工
  
  按照本届西博会侧重于行业分类展览展示的组展要求,结合“第十一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首届中国(四川)国际食品工业展览会”的举行,我市由市商务局、市经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行业分类负责组织企业参展、观展和贸易洽谈工作;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特装展示资料以及重点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参展组织工作。
  
  (一)参加“高新技术馆”。组织工业制造及建材、能源、化工、环保和高新技术、生物医药、卫生等企业参展。由市经委负责,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规建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二)参加“食品与农业展区”。举办泸州特色效益农业特装展示。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配合。
  
  (三)参加“装备制造展区”。组织机械制造企业参展。由市经委牵头,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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