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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10]5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6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全国农村地区甲型1N1流感疫苗集中接种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全国农村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中接种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14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卫生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发动工作。各地要提高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扩大接种工作的人力、物力配置,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疾控机构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疫苗接种创造良好环境。
  
  二、着力推进农村地区疫苗接种工作。各地要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确定疫苗分配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确定接种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地区的甲流疫苗接种工作,尤其要将一些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城郊结合部和部分乡镇列为重点地区组织接种。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深入农村和社区,面对面地开展宣传和发动,并提供安全便捷的接种服务。
  
  三、集中力量做好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接种工作。各地要在为社会公众提供甲流疫苗接种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力量对一些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开展接种。一是对春节前尚未开展接种的学校(尤其是高校)要按原先的方案继续组织师生进行接种;二是对辖区内的监狱要按既定方案抓紧时间完成接种;三是对辖区内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通过设立临时接种点或固定接种点预约接种的方式为企业员工开展接种。
  
  四、保质保量完成接种任务。各地卫生部门要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接种原则,实施疫苗接种;要加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安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全部四批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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