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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兽医局,省农科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一期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0]29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一期规划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2006年以来中央安排投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包括部级区域性中心、省综合性中心和县级质检站等3类,我省共30个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各类质检中心(站)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管理情况、运行情况,项目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的实际作用,以及对下一步质检中心(站)项目规划、实施和运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方式 采取建设单位自我评估和专家组现场评估两种方式。 自我评估工作由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部级区域性中心、省综合性中心自我评估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厅局负责组织,县级质检站自我评估工作由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相关部门组织。 专家组现场评估工作由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评估项目随机抽取产生,总量控制在各类项目的20%左右。省里也将视情况组成省级专家组,在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场评估前,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积极做好一期规划评估工作,对推动后续项目高效、规范、有序实施和编制实施二期规划至关重要。各级发展改革委、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相关部门以及省直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搞好自评,客观全面地反映项目建设和运行等情况。 (二)如期完成自评并撰写评估报告。要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填报项目评估表,并对本市、本单位项目自评报告、项目评估表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一期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特别是要针对一期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对二期规划编制提出建议。 (三)按时上报有关材料。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兽医局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及本地区一期规划实施评估报告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厅局。省农科院、厅局直属单位项目自评报告及一期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一并于3月25日前直接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厅局。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 于明兵 0531-86191767 省农业厅 范荣豪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畜牧兽医局 附件:1.全省一期规划建设的检测中心(站)名单 2.评估自评报告格式 3.项目材料准备清单 4.项目评估表 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全省一期规划建设的检测中心(站)名单 1.部级区域性中心:农业部小麦和玉米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黄淮海); 2.省综合性中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3.县级综合性质检站:文登市农产品质检站、安丘市农产品质检站(畜牧)、章丘市农产品质检站、高青县农产品质检站、枣庄市薛城区农产品质检站(畜牧)、广饶县农产品质检站、招远市农产品质检站、临朐县农产品质检站、鱼台县农产品质检站、新泰市农产品质检站、荣成市农产品质检站(海洋与渔业)、日照市东港区农产品质检站、沂水县农产品质检站、临邑县农产品质检站(畜牧)、莘县农产品质检站、无棣县农产品质检站、单县农产品质检站、济南市历城区农产品质检站、淄博市临淄区农产品质检站、滕州市农产品质检站、垦利县农产品质检站、长岛县农产品质检站(海洋与渔业)、龙口市农产品质检站、寿光市农产品质检站、邹城市农产品质检站、肥城市农产品质检站(畜牧)、乳山市农产品质检站、禹城市农产品质检站(畜牧)。 附件2: 评估自评报告格式 (一)项目概况 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总结 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 (三)项目效果评价 检验检测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四)项目目标评价 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 (五)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附件3: 项目材料准备清单 (一)项目前期文件 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研报告评估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报告批复、资金下达投资计划、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开工许可证明、配套资金承诺函等文件。 (二)项目实施文件 招投标文件、施工图、开工报告、主要合同、监理报告和日志、有关项目会议纪要、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项目评估自评报告和预填项目评估表 (四)其他资料 项目运行和生产经营情况、财务专账等,与项目有关的审计报告、稽查报告和统计资料等。 附件4: 项目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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